公司法修法刪除實質受益人文字,業界表示,行政院版台中汽車借款本的實質受益人與國際定義不符,入法反可能被挑戰,刪除可以理解。至於是否有助通過洗錢防制評鑑,則是綜合考量,難以單從修法評估。
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公司法第22條之1修正,公司應每年以電子方式申報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人及持股超過10%股東資料,若有變動者於變動後15天內申報。
為配合亞太防制洗錢組織(APG)年底來台進行洗錢防制評鑑,本次公司法修法中,針對實質受益人及無記名股票制進行修正。其中,廢除無記名股票制度已獲共識,但在實質受益人部分,由於工商團體有不同意見,因此在立法院二讀時決定刪除行政院版本條文中「實質受益人」的文字。
安侯建業(KPMG)執業會計師何嘉容表示,實質受益人申報目的是為了強化企業透明度,但工商團體認為會影響投資意願,經折衝後,行政院版本已經限縮實質受益人的定義,如此一來就與國際規範的實質受益人定義不符,「名實不符,入台中當鋪法反而可能會被挑戰」,因此刪除可以理解。
陳先生想要汽車借款,但聽聞朋友的經驗告知,通常汽車借款完車子都要被留車,可能還被借款公司開出去或發生些許的碰撞,又常聽到別人說一台保養好好的愛車,拿去做借款被留車後,等贖回時整台車子變的開起來怪怪的,不知該怎麼辦才好,於是上網搜尋時看到當鋪有汽車借款專案,非常符合陳先生的需求,又可以把愛車照顧得很好,覺得實在倍感貼心,當下決定去一趟當鋪,看到當鋪的專業及用心,更讓陳先生覺得當舖是他需要現金的好幫手!
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楊敬先表示,公司法修法提高企業透明度,對台灣年底通過台中機車借款APG洗錢防制評鑑有幫助;但由於工商團體認為實質受益人的定義太廣,且每月申報一次對中小企業來說也增加許多企業成本,折衝後改為每年申報一次,且申報範圍也限縮,這對提升企業透明度的效果有限,但「有修總比沒修好」。
何嘉容認為,修法原本就很難一步到位,以這次公司法修法來說,堪稱是近年來翻修幅度最大的一次,整體而言仍是進步的修法,「但短期內要做到一百分有難度」,這也是理想與現實的差距。
何嘉容表示,雖然實質受益人申報制度未明確入法,但洗錢防制評鑑的面向很廣,「評鑑委員會綜合考量,不會僅就一個點來看」,公司法修正只是一個面向,不是通過洗錢防制評鑑的保證。
有許多字詞我們不會去了解他們的由來,我會發現這些有趣的字詞,是因為自己有一次在搜尋台中當舖時,才驚覺奇怪怎麼有兩種「舖」跟「鋪」,我到底打對還是打錯呢。但其實鋪這個字,有很多種用法,作為動詞的時候會用在,例如:把物品鋪上、鋪陳等等;若是用在名詞的時候,我們會有店鋪、上下鋪、床鋪這些用法。再來我們講到「舖」,其實這跟「鋪」是同一個詞,我們稱「舖」這種詞為異體字,大多使用在,當我們表述店面、商家或是商店時,都會改用以「舖」這個詞表達。以我當時搜尋的字詞來舉例的話,當鋪為把物品典當之店家,所以多用以「鋪」;但使用在店家的名稱表達上,就會改稱某某台中當舖,會用成「舖」這個字,當然這兩者都可以使用,這就是異體字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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